《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检疫要求》
1、现将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检疫要求公告如下:本公告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、包装、铺垫、支撑、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,如木板箱、木条箱、木托盘、木框、木桶、木轴、木楔、垫木、枕木、衬木等。
2、.使用木质包装的,提供由欧盟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;2.无木质包装的,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《无木质包装声明》。
3、第一条 为规范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,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,保护我国森林、生态环境,便利货物进出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制定本办法。
木门质量标准国标
木门质量标准国标1 实木门的质量标准是什么 木门所用要材通常要求烘干,实木门的含水率标准应低于12%,如果实木脱水处理不过关,做成木门后,门体易变形、榫连接处开裂、门芯板收缩露白。
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规范的木门行业标准,一般按照建设部、发改委、环保部、林业局等相关标准执行。具体标准有:建设部:2000年,建筑木门、木窗, JG/T 122-2000 。发改委:2006年,木质门,WB/T 1024-2006。
木门填充率国家标准是GB/T14146-2013。根据查询国家木门填充率标准显示,木门填充率国家标准为:GB/T14146-2013木门填充物。该标准规定了木门填充物的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存放等内容。
木门窗按主要材料分为实木门窗、实木复合门窗、木质复合门窗。实木用代号SM表示,实木复合用代号SMFH表示,木质复合用代号MZFH表示。规格尺寸标志为1500mm×1800mm的室外实木平开下悬窗,标记为:C-W(SM) PX-150180。
国家规定的木门三包标准如下:“7日”规定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“15日”规定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我国对进出口商品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要求有哪些?
1、要求对所有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、熏蒸或防腐处理,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《熏蒸/消毒证书》。无木质包装的货物由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的声明。
2、未列入目录的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,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在海关放行后实施检疫。
3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,不符合规定的,不准出境。
4、第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木质包装违规情况严重的,在报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同意后,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连同货物一起作退运处理。
5、〖商检法〗规定,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,包括商品的质量、规格、数量、重量、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、卫生要求。检验的依据主要以买卖合同(包括信用证)中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为准。
6、实木的抗压力和承载力要大于胶合木箱20%,但是原木制作的木箱需要熏蒸处理,熏蒸公司开具检疫证明。在国际贸易中,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,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。